妊娠期妇女的流感疫苗接种
载于世卫组织《流行病学周报》2004年1月16日:
全球疫苗安全咨询委员会(疫苗安全咨委会)讨论了关于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初期3个月内)妇女中使用灭活流感疫苗的建议。会议指出,疫苗生产厂商及政府主管部门都倾向于对妊娠期常规接种流感疫苗应十分谨慎。虽然目前关于在妊娠初期3 个月内使用流感疫苗的资料还很少,但有其他灭活疫苗(如破伤风疫苗)已被证明在此期间可以安全使用。有人担心,与65岁及以上的老人相比,妊娠期流感的发病、住院甚至死亡危险都显著较高。在整个妊娠期,母亲流感对胎儿的危险是同样严重的。对胎儿畸形和先天性流感感染之间的相关性进行过回顾性分析,但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疫苗安全咨委会的结论是:考虑到流感本身对母亲 — 进而对胎儿 — 所带来的危险较大,以及迄今所知,灭活流感疫苗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危险较小,故应重新审视妊娠期(无论处在哪个阶段)接种流感疫苗的危险-效益比问题。疫苗安全咨委会已经向世卫组织提交了这一建议。该建议不适用于罹患流感的危险较小、或使用减毒活疫苗的情况 — 在这两种情况下,妊娠期妇女都不是流感疫苗的接种对象。同样,该建议也不适用于已知禁忌使用灭活流感疫苗的孕妇(如对鸡蛋过敏)。